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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
关于“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示
根据宁医发〔2026〕19号文件要求,“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属于市场调节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目前我院拟新增“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于2026年09月18日开始执行,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
联系电话:025-69637128
2026年09月08日
附件一: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