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10.1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院需要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为下一步资产处置做好准备。
一、项目名称:固定资产待报废处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1.对医院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等的市场残值、处置成本等进行全面资产评估,并出具详细的专项报告。
2.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考核结果可续签2次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报名,概不接收。
2.要求:报名须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可不提供)一套(加盖公章)。
3.报名联系方式:13270871762
四、报价方法:
报价方法: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及中评协《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9]199号)记载的分档费率标准的最低费率,按照折扣率报价。
档次 | 计费额度(万元) | 差额计费定率‰ | 折扣率 |
1 | 100以下(含10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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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0以上-1000(含1000) | 3.75 |
3 | 1000以上-5000(含5000) | 1.2 |
注:若委托项目按费率和折扣率计算后评估收费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收费。报价包括完成委托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含委托评估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资质认定:须获得国家或地方有关资产评估的资质认定或备案,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2项三级医院资产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诚信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招标经办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8号住院部6楼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郁老师13270871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