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外软件开发工程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招聘岗位、数量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急需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从事软件技术开发10年以上,有医院信息化相关软件开发、实施工作经历的优先。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有关要求
1、资格条件中的全日制,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浦口区中医院人事科(浦口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8号)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初审:浦口区中医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回复等方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方式
根据《关于发布〈南京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目录〉的通知》相关精神,本次招聘的岗位将采用技能测试加考察的方式。
1、技能测试:用人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应试人员进行现场技能考核 ;
2、组织考察:业务技能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赴应试人员工作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及工资待遇,明确双方相关权利和义务,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可从报考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全部人员办理聘用
合同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浦口区中医院025—69637121
附件: 1.
南京市浦口区中医院
2021年4月12日